考试政策

内蒙古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—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
作者:adminwk 时间:2013/6/18 10:26:00

  •    三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

      9.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。

     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(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、街道办事处)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。鉴定内容应完整、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。对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,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、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,并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
      10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:

      (1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;

      (2)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,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、性质恶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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