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政策

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时间

作者:wangku 时间:2012/3/22 11:21:00

  • 笔试

    (一)笔试科目:

    笔试科目为: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,分值各150分。

    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、日语、阿拉伯语、维吾尔语职位的,笔试科目还包括《专业科目考试》,分值150分。

    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适用地区法官、执行法官、检察官职位的考生,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。

    (二)笔试时间、地点:

    笔试于2012年4月21日、4月22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具体时间安排为:4月21日上午:行政职业能力测验;下午:申论。4月22日上午:《专业科目考试》。

    面试

    (一)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将提前一周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,或者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。

    (二)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满分为150分。

    (三)面试结束后,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试成绩,分职位由高到低,以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人员名单。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

    考试成绩=笔试成绩(含加分)÷2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
    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、日语、阿拉伯语、维吾尔语职位的,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

    考试成绩=笔试成绩(含加分)÷3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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