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政策

我省高考专科(高职)录取线划定

作者:wangku 时间:2011/8/17 8:54:00

  • 经省招委批准,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(高职)录取线划定。

      专科(高职)分三段录取。

      一、文史类、理工类:

      1.第一段:文史类390分,理工类370分;2.第二段:文史类280分,理工类280分;3.第三段:文史类150分,理工类150分。

      二、体育类(一段、二段):体育(文)类为224分,体育(理)类为224分;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。(三段)体育(文)类为120分,体育(理)类为120分;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      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、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5分以上者,文化成绩加50分;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-84分者,文化成绩加20分。

      三、艺术类:

      (一段、二段)艺术(文)类为182分,艺术(理)类为182分;舞蹈(文)类为154分,舞蹈(理)类为154分。

      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98分,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,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。

      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68分,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290分,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60分,书法专业投档资格分为65分。

      (三段)艺术(文)类为98分,艺术(理)类为98分;舞蹈(文)类为83分,舞蹈(理)类为83分。

      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
版权所有 ©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

    电话:010-80788512 ICP备案号: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:中国网库